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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交易所買賣基金(ETF)
每年0.99%
22894
截至2024年11月29日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過往表現並不代表未來業績。投資華夏比特幣ETF (「本基金」)前,投資者應參閱基金章程,包括細閱風險因素。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請注意:
•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提供緊貼比特幣表現(以芝商所CF比特幣指數(亞太收市價)(「指數」)表現衡量)的投資結果(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 本基金以被動方式管理。指數下跌可能導致本基金價值相應下跌。本基金涉及新產品風險、新指數風險、跟蹤誤差風險, 及折扣或溢價交易風險。
• 由於本基金僅直接投資於比特幣,因此涉及集中性風險和與比特幣相關的風險,例如比特幣及比特幣行業風險、投機性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極端價格波動風險、所有權集中風險、監管風險、欺詐、市場操縱及安全漏洞風險、網路安全風險、潛在操縱比特幣網絡的風險、分叉風險、非法使用風險、交易時差風險。
• 本基金涉及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 有關的風險、託管風險以及與比特幣在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的可執行價格和現金認購及贖回的指數價格之間的差異有關的風險。
• 上市和非上市類別遵循不同的定價和交易安排。由於費用和成本不同,各個類別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可能會有所不同。上市和非上市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有所不同。各類別的交易截止時間也不同。
• 上市類別基金單位以當日市場價格在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而非上市類別基金單位則通過中介機構根據交易日結束的日終資產淨值出售。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可以按資產淨值贖回其單位,而二級市場上市類別的投資者只能按現行市場價格賣出,並且可能必須以大幅折價退出本基金。非上市類別的投資者與上市類別的投資者相比可能處於優勢或劣勢。
• 本基金涉及多個櫃台風險。
請注意,上述風險清單並非詳盡無遺,詳情請參閱本基金章程。
資產類別 | 虛擬資產 |
上市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基礎貨幣 | 美元 |
資產淨值(百萬) | 217.47 |
註冊地 | 香港 |
管理費 | 每年0.99% |
託管人 | 中銀國際英國保誠信托有限公司 |
虛擬資產副託管人 | OSL數字證券有限公司,透過其聯營實體BC Business Management Services (HK) Limited 行事 |
分派政策 | 將不會宣派或分派股息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 OSL Exchange(由OSL數字證券有限公司運作)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
日期 | 最新 | 變動 | 變動(%) | |
---|---|---|---|---|
每個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美元(正式) | 2024年12月30日 | 1.4851 | -0.0316 | -2.08% |
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人民幣 (僅供參考) | 2024年12月30日 | 10.8530 | -0.2266 | -2.05% |
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港幣 (僅供參考) | 2024年12月30日 | 11.5281 | -0.2442 | -2.07% |
美元買賣基金單位收市價 | 2024年12月30日 | 1.4840 | -0.0180 | -1.20% |
人民幣買賣基金單位收市價 | 2024年12月30日 | 10.8200 | -0.1800 | -1.64% |
港幣買賣基金單位收市價 | 2024年12月30日 | 11.5200 | -0.1700 | -1.45% |
港幣 買賣基金單位 | 人民幣 買賣基金單位 | 美元 買賣基金單位 | |
---|---|---|---|
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聯交所-主板 | 香港聯交所-主板 | 香港聯交所-主板 |
上市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4月30日 |
股份代號 | 3042 | 83042 | 9042 |
每手買賣單位數目 | 100股股份 | 100股股份 | 100股股份 |
交易貨幣 | 港幣 | 人民幣 | 美元 |
SEDOL 代號 | BP6RB73 | BP6RB84 | BP6RB95 |
Reuters 代號 | 3042.HK | 83042.HK | 9042.HK |
ISIN 代號 | HK0001009700 | HK0001009718 | HK0001009726 |
彭博代碼 | 3042 HK | 83042 HK | 9042 HK |
彭博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3042NAV | 83042NAV | 9042NAV |
彭博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3042IV | 83042IV | 9042IV |
彭博已發行股份 | 3042SHO | 83042SHO | 9042SHO |
指數 | 芝商所CF比特幣指數(亞太收市價) |
指數供應商 | CF Benchmarks Ltd. |
貨幣 | 美元 |
收市水平 | 93479.32 |
變動 | -1984.16 |
變動 (%) | -2.08% |
指數類型 | 價格回報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
港幣櫃檯 | 人民幣櫃檯 | 美元櫃檯 |
---|---|---|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 |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 |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 |
Jane Street Asia Trading Limited | Jane Street Asia Trading Limited | Jane Street Asia Trading Limited |
Optiver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Optiver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Optiver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Virtu Financial Singapore PTE. Ltd. | Virtu Financial Singapore PTE. Ltd. | Virtu Financial Singapore PTE. Ltd. |
Eclipse Options (HK) Limited | ||
Flow Traders Hong Kong Limited |
有關最新莊家名單,請參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的網址 www.hkex.com.hk。
1 資料由資料供應商 ICE DATA 提供, 經許可使用。 ICE DATA 、其關聯公司、以及其各自的協力廠商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Factset Research System, Inc.) 否認任何和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和陳述, 包括針對特定目的或用途(包括指數資料和任何其中包含、相關或從中得出的資料)的適銷性或適用性的任何保證。 ICE DATA 、其關聯公司、或其各自的協力廠商供應商均不應對指數資料或其任何組成部份的充分性、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因此指數資料及其所有組成部份在“原樣”的基礎上提供,並且使用風險自負。 ICE DATA 、其關聯公司、及其各自的協力廠商供應商不贊助、認可或推薦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產品或服務。
2 有關「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計算由 ICE DATA 進行。
3 即日市場價格指華夏比特幣ETF於上述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從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取得之市場價格。
4 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會於香港聯交所開市時更新且僅供參考。以人民幣和港幣厘定的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由以美元厘定的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乘以ICE DATA提供的實時匯率計算。由於以美元厘定的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不會在相關股票市場收市時予以更新,故於有關期間以人民幣或港幣厘定的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的變動(如有)完全由匯率變動造成。
5 以人民幣和港幣厘定的每基金單位收市資産淨值僅供參考。以人民幣和港幣的每基金單位收市資産淨值由以美元厘定的每基金單位正式收市資産淨值乘以由路透社於同一交易日下午4時正(香港時間)提供的匯率所計算。每基金單位收市資産淨值僅會在香港聯交所開市日更新。以美元厘定的每基金單位正式收市資産淨值及以人民幣和港幣厘定的每基金單位收市資産淨值之變動代表每基金單位資産淨值與上一個交易日^比較之變動,計算資産淨值的詳情請參閱基金章程。
6 以港幣、人民幣和美元買賣基金單位收市價之變動代表收市價與上一個香港聯交所開市日比較之變動。 收市價資料來源:彭博。
7 指數回報僅供說明用途,並不代表未來業績。指數回報並不反映任何管理收費、交易費用或開支。變動代表與上一個指數收市水平比較之變動。資料來源:CF Benchmarks,彭博。
^“交易日”一般指(a)香港聯交所開市;及(b)編制及發佈指數的日期,詳情請參閱基金章程。
類別 | 貨幣 | 交易日期 | 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
美元 | 美元 | 2024年12月30日 | 1.4851 |
人民幣 | 人民幣 | 2024年12月30日 | 10.8530 |
港幣 | 港元 | 2024年12月30日 | 11.5281 |
投資涉及風險,過往業績並不表示將來基金回報,閣下可能將不會收回所有投資金額。基金表現的計算方法是根據日曆年年底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對資產淨值計算,包括股息再投資。數字顯示在該日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資回報以股份類別(或ETF)的基礎貨幣計價,包括持續費用而不包括認購和贖回費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產生的費用(如適用)。如年內沒有顯示有關的業績表現,即代表當年沒有足夠資料用作提供業績表現之用。請參考基金概覽以瞭解股份類別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持倉 | 比重 |
---|---|
VA BITCOIN CURRENCY | 99.94 |
全部的 | 99.94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
基金持倉或有變化。鑒於四捨五入,持股清單所示的總和未必等於100%。本文件提供的資料為過往資料,只限作參考用途,不可作為未來表現的指引。
截至2024年12月30日
截至2024年12月30日
Asset Typs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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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0日
跟蹤偏離度 (TD):
跟蹤偏離度是指在一段時間內,華夏比特幣ETF與其相關基準/指數之間回報的差異。
跟蹤誤差(TE):
跟蹤誤差衡量本基金跟蹤其相關基準/指數的一致性,以回報差異的波幅顯示(以標準差計算)。
實際累積跟蹤偏離度 | -1.25% |
截至2024年11月30日
投資涉及風險,過往業績並不表示將來基金回報,閣下可能將不會收回所有投資金額。基金表現的計算方法是根據日曆年年底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對資產淨值計算,包括股息再投資。數字顯示在該日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資回報以股份類別(或ETF)的基礎貨幣計價,包括持續費用而不包括認購和贖回費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產生的費用(如適用)。如年內沒有顯示有關的業績表現,即代表當年沒有足夠資料用作提供業績表現之用。請參考基金概覽以瞭解股份類別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可派息淨收入”是指相關股份類別的淨投資收入(如扣除費用和成本後的投資收益和利息),其中包括根據未經審核管理帳目中已變現收益淨額(如有)。但是“可派息淨收入”並不包括未變現收益淨額。
本基金的派息分配由基金經理酌情決定。派息數字表示本基金已宣派及已支付的過往派息。
注意: 請注意正派息率並不代表正回報。投資者不應只按照以上派息表之資訊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派息分配不能保證。投資者應詳細閱讀本基金有關銷售檔(包括產品資料概要)以獲得更多資料,包括產品的風險因素。派息僅以基準貨幣支付。基金單位持有人可能必須承擔與將此類分派從港幣轉換為美元或任何其他貨幣相關的費用。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基金月報 - 2024年11月 | 29-11-2024 | PDF > |
基金月報 - 2024年10月 | 31-10-2024 | PDF > |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公告 - 非上巿類別股份引入反攤薄定價調整機制及更新「營業日」之釋義 | 30-09-2024 | PDF > |
公告 - 子基金的指示性資產淨值 | 29-04-2024 | PDF > |
加密貨幣是一種基於密碼學原理的數字或虛擬貨幣,它使用加密技術來保證交易的安全性、生成新幣以及驗證資金轉移。 加密貨幣的一個關鍵特點是去中心化,這意味著它們不受任何中央機構或政府的控制。
加密貨幣運行在稱為區塊鏈的分布式公共分類帳上,這是貨幣持有者更新和持有的所有交易的記錄。 加密貨幣的單位是通過被稱為採礦的過程創建的,該過程涉及使用計算機電源來解決產生硬幣的複雜數學問題。
(1)區塊鏈技術
去中心化的公開分類帳或加密貨幣交易列表。 已完成的區塊由最新的交易組成,並被記錄和添加到區塊鏈中。 這些記錄按時間順序儲存為開放、永久和可驗證的記錄。 市場參與者透過點對點網路管理區塊鏈,並需要遵循用於驗證新區塊的設定協議。 每個連接到網絡的節點或計算機都會自動下載區塊鏈的副本,每個人都可以追蹤交易,無需中央記錄保存。
(2)區塊挖礦
將新的交易記錄作為塊添加到區塊鏈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例如比特幣,會產生新的比特幣,同時也增加了流通中的代幣總數。 挖礦需要特定軟件來解決數學難題,驗證構成區塊的合法交易。 這些區塊大約每10分鐘被添加到公共分類帳(區塊鏈)中。
(1)去中心化:沒有中央權威機構來管理或監管加密貨幣。 相反,網絡由用戶群體共同維護。
(2)安全性:加密貨幣使用複雜的加密算法來保護用戶的交易和控制新幣的產生。 這使得加密貨幣在某種程度上比傳統貨幣更難以偽造或竄改。
(3)匿名性:雖然所有交易都記錄在公共帳本上,但用戶的身分通常可以通過一個或一組加密的地址來匿名保護。
(4)全球性:加密貨幣可以跨越國界,用戶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發送和接收資金,無需經過傳統的銀行系統。
加密貨幣交易所是買賣,交換各種加密貨幣的場所。 一般來說,這些平台允許不同類型的數字貨幣進行交易,根據市場需求和流行程度來確定價格,並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費用。
比特幣於 2009 年由一個或一群匿名開發者以中本聰的名字向公眾推出。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基於去中心化、採用點對點網絡與共識機制,開放原代碼,以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的加密貨幣。
自2024年以來,加密貨幣總市值已經超過2.53萬億美元,其中最大的加密貨幣比特幣漲幅較多,在今年第一季度實現了69%的漲幅,現貨比特幣ETF是推動價格上漲的驅動因素 ,第一季度資金流入超過120億美元。 現貨比特幣ETF目前持有83.1萬個比特幣,價值約590億美元。
提高投資組合分散性
比特幣與全球主流金融市場的低相關性可有效增強投資組合分散性。 隨著比特幣逐漸走入大眾視野,甚至被機構投資者納入投資組合,較高風險的比特幣有望對投資組合表現帶來增強效果。
[1] 統計區間: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彭博,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彭博,數據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上圖所示的四個假設投資組合皆由以下單一基準代表各資產類別所組成:「股票」為指標普500指數(S&P 500 Index),「債券」是指彭博美國綜合債券指數(Bloomberg U.S. Aggregate Bond Index),「比特幣」是指標普比特幣指數(S&P Bitcoin Index)。 本頁頂部的資產類別表中的「債券」也是指彭博美國綜合債券指數。
現貨比特幣ETF是一種交易所上市的投資基金,允許人們間接投資比特幣但無需實際購買加密貨幣。 它們的運作方式類似於黃金ETF,允許人們投資黃金而無需購買和儲存金條本身。
比特幣ETF由基金公司發行管理,並在傳統證券交易所上市。 和傳統ETF相同,基金公司會將資金跟據現貨比特幣ETF的投資目標及策略投資比特幣,為投資者提供與比特幣指數緊貼的投資回報(扣除費用及開支前)。
(1)安全性
香港的現貨比特幣ETF是受監管、港交所上市、由專業基金公司管理,採用信用良好的大型託管機構,降低了黑客和詐欺風險,無需自行保護私鑰和管理錢包。
(2)交易簡單便捷
投資者可像交易股票一樣,透過傳統的股票帳戶購買和持有現貨ETF,而無需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上開設專門的帳戶。
(3)投資門檻較低
ETF的投資門檻相對較低,大部分為100美金起。
(4)雙重流動性
比特幣是全球第一大加密貨幣,底層資產流動性高。 現貨ETF在傳統交易所上市後,會進一步提高流動性。
(5)受監管、合法性
比特幣ETF是受香港當地監管機構批准的合法投資產品,並受到高度監管,務求為投資者減少因加密貨幣交易而產生的不必要監管風險[2]。
[2] 基金產品受香港證監會認可並不代表對香港證監會對其作出推薦或認許, 亦非對基金產品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
期貨加密貨幣合約,是一種更為複雜的投資工具,對投資者的專業知識要求更高。 期貨加密貨幣ETF表現與現貨加密貨幣的表現可能並不完全一致,存在一定的追蹤誤差。
現貨ETF則更為直接,更容易理解,且緊密追蹤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價格表現,投資者範圍更為廣泛:
(1)直接追蹤比特幣價格
現貨比特幣ETF直接追蹤比特幣的價格,而不是透過期貨合約。 這意味著投資者透過購買現貨ETF,可以更直接地獲得比特幣價格變動的敞口,而不需要擔心期貨合約可能帶來的風險。
(2)豁免昂貴的滾動成本
期貨ETF由於涉及期貨合約的操作, 交易費用往往較高。 現貨ETF的費用結構更為簡單,通常只涉及管理費,這使得長期持有現貨ETF的成本更低。
(3)更低的追蹤誤差
期貨加密貨幣ETF需要定期展期,這可能會導致展期成本,尤其是在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期貨溢價)的情況下。
[3] 數據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其中一隻比特幣期貨ETF的回報與比特幣的回報比較所得,僅供參考用途。 概不代表所有香港交易所上市的比特幣期貨ETF的回報表現。
資料來源:彭博,截至2024年3月31日。
(1)時區
與美國相比,香港本地投資者避免了跨時區交易可能帶來的不便和風險。
(2)申贖方式創新,支持現金和實物
超越美國,香港推出創新的申贖模式,投資人可靈活選擇以現金(in-cash)或實物加密貨幣(in-kind)申贖ETF。
(3)稅收優惠
香港居民購買香港的現貨比特幣ETF無需繳納相關稅款,享有稅務優惠。 相較之下,若投資於美國的現貨比特幣ETF,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稅項。
(4)對香港零售投資者開放
對香港投資者而言,在基本KYC的基礎上, 主要透過加密貨幣知識測試即可購買香港的現貨比特幣ETF,香港投資者購買美國相應的ETF必須是專業投資者,有高額的投資 門檻限制。
加密貨幣知識測驗包括:
• 有否參加與虛擬資產相關的培訓;
• 有否虛擬資產相關工作經驗;
• 曾否交易虛擬資產。
上述三點要求中,客戶如果透過任意一項,即視為通過。 若散戶未能通過以上3點,中介人可向散戶提供相關訓練後為客戶進行交易。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 過往表現並不代表未來業績。 投資現貨比特幣ETF 前,投資者應參閱基金章程,包括細閱風險因素。 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作出投資決定。 請注意:
• 現貨比特幣ETF以被動方式管理。 指數下跌可能導致現貨比特幣ETF價值相應下跌。 現貨比特幣ETF涉及新產品風險、新指數風險、追蹤誤差風險, 及折扣或溢價交易風險。
• 現貨比特幣ETF僅直接投資於比特幣,因此涉及集中性風險和與比特幣相關的風險,例如比特幣及比特幣產業風險、投機性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極端價格波動風險、所有權集中風險 、監管風險、詐欺、市場操縱和安全故障風險、網絡安全風險、比特幣網絡潛在的操縱風險、分叉風險、非法使用風險、交易時間差異風險。
• 現貨比特幣ETF涉及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 相關的風險、託管風險以及證監會許可的VATP上的比特幣可執行價格與現金申購和贖回的指數價格差異相關的風險。
請注意,上述風險清單並非詳盡無遺。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損失本金。投資新興市場涉及其他風險,例如較高的市場波幅及較低的交易成交量,因此可能需要承受比投資成熟市場更易受損失的風險。請於投資前仔細考慮基金的投資目標、風險因素, 以及費用和支出。這些和其他資料記載于有關基金章程內,請於投資前仔細閱覽基金章程。華夏基金並非由指數供應商(只適用於ETF和指數基金)營辦、贊許、發行、銷售或推廣。有關指數供應商的詳情(包括任何免責聲明),請參閱相關華夏基金的發售文件。
資料來源:基金表現和指數資料(如適用)分別由華夏基金和相關指數供應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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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涉及風險,包括可能損失本金。投資新興市場涉及其他風險,例如較高的市場波幅及較低的交易成交量,因此可能需要承受比投資成熟市場更易受損失的風險。請於投資前仔細考慮基金的投資目標、風險因素, 以及費用和支出。這些和其他資料記載于有關基金章程內,請於投資前仔細閱覽基金章程。華夏基金並非由指數供應商(只適用於ETF和指數基金)營辦、贊許、發行、銷售或推廣。有關指數供應商的詳情(包括任何免責聲明),請參閱相關華夏基金的發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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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本私隱聲明的目的旨在確立華夏香港全力執行及遵守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原則的政策及實務。並告知閣下在私隱條例下有關我們的責任及閣下的權利。
所保存的個人資料類別
我們所保存的客戶資料可能包括以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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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的姓名及地址、職業、聯絡詳情、出生日期、身份証號碼或護照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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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的現時僱主、職位性質、有關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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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的財務狀況詳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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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客戶在正常業務關係中獲得的資料,如投資選擇、帳戶價值及結餘等。
保存個人資料的主要目的
客戶的個人資料可能會用作下列用途:
·
為客戶提供日常的服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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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華夏香港的投資產品或服務;
·
維持統計數據及用作產品及市場研究資料庫;
·
在獲得閣下明確的書面同意的前提下,向閣下推廣任何公司/任何除華夏香港以外其他公司的金融及/或投資產品或服務;
·
遵守有關法律及規則;及
·
其他與任何上述有關的用途。
個人資料的轉移
華夏香港對所持有客戶的個人資料會嚴格保密,但有關資料可能轉移予以下的人士(不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之內或之外)作為上述所載的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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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務上向華夏香港提供行政、電訊、電腦、市場推廣、專業服務或其他任何服務的代理、承包商、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或華夏香港所屬集團旗下的任何成員公司;
·
根據華夏香港或成員公司所需遵守的法律要求,或按監管機構或其他主管機構要求華夏香港或成員公司需遵守的指引,華夏香港因而有責任要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
·
任何華夏香港的實際或潛在承讓人或華夏香港所持客戶權益的參與人、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
任何已向華夏香港承諾保密責任的人士或法團。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
華夏香港無論何時均致力於確保所有收集及處理的個人資料皆準確無誤。為協助我們達致此承諾,如閣下的個人資料已作出更改或發現我們所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並不正確,請盡快與我們聯絡。
閣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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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有權 (i)知道我們是否保存有閣下的任何個人資料;(ii)要求我們提供我們所保存的該等資料的副本;及 (iii)要求更正我們所保存的該等資料。如閣下希望查閱及/或更正我們所保存的閣下的個人資料,請致函以下地址。根據私隱條例規定,我們可能會為辦理閣下個人資料記錄的查詢收取合理費用。
如閣下不希望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用途,請致函以下地址以通知我們:
法律及合規主管
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銀大廈37樓
香港花園道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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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所刊載的任何內容均不構成對基金的任何份額的投資邀約,也不構成對於任何證券的買賣或進行任何買賣交易的投資建議。在使用本網站所載資料以前,閣下鬚根據個人狀况,確定任何投資、證券或策略是否合適閣下;如有須要,閣下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對於香港投資者
閣下即將進入的網站中所刊載的基金均未獲得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授權在香港公開市場發售。該網站所刊載基金的任何信息僅提供予專業投資者,您必須被列爲專業投資者才能進入該網站。專業投資者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第1部第1條定義。如果您對您的投資者分類有疑問,請於進入網站前聯絡華夏基金(香港)查詢或諮詢您的財務或法律顧問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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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香港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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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風險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單位價格可升亦可跌,基金過往業績並不表示將來的回報。基金的價值可能會非常波動,並可能於短時間內大幅下跌,閣下亦可能損失全數投資金 額。有關基金的投資經常涉及投資國際市場。除一般投資風險外,國際投資亦會因貨幣價值的不利波動,公認會計原則的差异或其他國家的經濟或政治局勢動蕩而承 受損失全部或任何部分資金的風險。投資新興市場亦會增加其他風險,例如市場波動加劇及交投可能淡靜。有關基金可能使用或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在作出任何投 資决定之前,請閣下仔細閱讀基金之銷售說明書和産品資料概要,以瞭解有關基金之詳情及風險因素。
被禁止之用途
除本條款另有聲明或經華夏基金(香港)書面明示授權外,閣下不得:
責任限制
華夏基金(香港)已盡其所知及所信,使本網站所載資料在發布之時爲真實準確;但華夏基金(香港)並不聲明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有關本網站中所載資訊及數 據的準確性及完備性。華夏香港,其聯屬機構,董事,高級職員及雇員對此網站所提供資料的任何錯誤或遺漏並不負有相關責任,亦並不會對任何源自於或有關於(i)使用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和(ii)系統運行中斷或故障,數據傳輸延遲,計算機病毒或綫路或系統故障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費用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交易損失或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引致的損害賠償)。
商標、版權和其他知識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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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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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會對他人對本網站的使用造成幹擾的方式使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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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華夏香港」或任何華夏香港商標或其主管人員的姓名或任何上述的變體,包括進元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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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華夏香港允許,通過鏈接或其他方式,使用任何網絡機器人、網絡爬蟲、智慧代理、其他自動設備,或手動操作以搜索、監控或複製本網站或本網站所載之報告、數據、資訊、內容、軟件、產品服務,或任何載於、產生於或獲得於本網站的其他材料(統稱「材料」),惟通常使用的第三方網絡瀏覽器不經上述允許便可使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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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任何可能造成與華夏香港有聯屬關係、贊助關係或認許關係之印象的方式使用本網站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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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區和管轄法律
本條款受香港法律管轄,並依照香港法律予以解釋。香港法院擁有非排他的司法管轄權,可以審理和裁決任何可能由本條款引致的或與本條款有關的訴訟、起訴或訴訟程式,以及解決任何可能由本條款引致的或與本條款有關的爭端,依此,您同意服從香港法院的管轄。各方在此放棄在任何時間反對香港法院被任命為審理和裁決一切訴訟以及解決一切爭端的法院之權利,並同意不會提出香港法院並非方便或合適的法院。
私隱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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