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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
A类: 每年0.50% / B类: 每年0.90%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不代表未来业绩。投资华夏恒生香港生物科技指数ETF (「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参阅基金章程,包括细阅风险因素。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请注意:
• 本基金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数(「指数」) 表现的投资回报 (未计费用及开支)。
• 本基金以被动方式管理。指数下跌预期会导致本基金价值相应下跌。
• 本基金投资于股本证券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因为各种因素波动。
• 由于指数是一只新的指数,本基金可能会较其他追踪具有更长运营历史指数的交易所买卖基金面临更高风险。
• 本基金追踪生物科技公司及特定的地区 (即中国内地及香港) 的表现,故面临集中性风险,其波幅很可能超过覆盖广泛的基金。
• 本基金须承受与生物科技公司特征相关的风险,例如尚未有营业收入,净流动负债的产生,流动性较低,波动性较高,对知识产权或专利的依赖,技术变化,法规增加和竞争激烈。
• 本基金涉及证券借贷交易风险,包括借用人可能无法按时或什至根本不能归还证券。
• 本基金涉及跟踪误差风险。
• 倘上市基金单位在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暂停,和/或因证券经纪和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服务有任何限制,单位持有人将只可在相关柜台交易其基金单位。在各柜台交易的上市基金单位市价或会有很大偏差。
• 基金单位持有人只会以港币收取分派。无港币账户的基金单位持有人或须承担外汇兑换所涉及的费用及开支。
• 本基金有基金单位以港币、人民币和美元进行交易。二级市场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与港币与人民币/美元之间的外汇波动相关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 上市和非上市类别遵循不同的定价和交易安排。由于费用和成本不同,每个类别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可能会有所不同。上市和非上市类别的交易截止时间有所不同。联交所适用于二级市场的上市类别交易时间与一级市场的上市类别或非上市类别的交易截止时间也不同。
• 上市类别基金单位以当日市场价格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而非上市类别基金单位则通过中介机构根据交易日结束的日终资产净值出售。非上市类别的投资者可以按资产净值赎回其单位,而二级市场上市类别的投资者只能按现行市场价格卖出,并且可能必须以大幅折价退出本基金。非上市类别的投资者与上市类别的投资者相比可能处于优势或劣势。
• 上市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如基金单位的供求情况。因此,上市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大幅溢价或折让。
• 本基金可能酌情从本基金的资本中或实际从资本中支付股息。从资本中或实际从资本中支付股息,相当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有之投资或任何归属于该原有投资的资本收益。任何该等分派可导致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A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人民币 1,000 |
最低赎回额 | 人民币 1,000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HK0001041117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人民币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50% |
最低持有量 | 人民币 1,000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 |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A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港币 1,000 |
最低赎回额 | 港币 1,000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港币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50% |
最低持有量 | 港币 1,000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 |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A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美元 100 |
最低赎回额 | 美元 100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HK0001041125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美元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50% |
最低持有量 | 美元 100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 |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B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人民币 1 |
最低赎回额 | 人民币 1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HK0001041133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人民币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90% |
最低持有量 | 人民币 1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 |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B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港币 1 |
最低赎回额 | 港币 1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HK0001043816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港币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90% |
最低持有量 | 港币 1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CAMBIHKB |
资产类别 | 股票 |
类别 | B 类 |
交易频率 | 每日 |
认购费 | 最高为3% |
转换费 | 最高为1% |
最低认购额 | 美元 0.1 |
最低赎回额 | 美元 0.1 |
发行日期 | 暂未发行 |
行政管理人 | 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 |
ISIN 编码 | HK0001041141 |
注册地 | 香港 |
基准货币 | 港币 |
股份类别货币 | 美元 |
赎回费 | 无 |
管理费 | 每年 0.90% |
最低持有量 | 美元 0.1 |
分派政策 | 将不会宣派或分派股息 |
托管人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彭博编码 | - |
截至2024年10月30日
类别 | 货币 | 交易日期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
A 类人民币基金单位 | 人民币 | - | - |
A 类港元基金单位 | 港元 | - | - |
A 类美元基金单位 | 美元 | - | - |
B 类人民币基金单位 | 人民币 | - | - |
B 类港元基金单位 | 港元 | - | - |
B 类美元基金单位 | 美元 | - | - |
类别 | A 类人民币基金单位 | A 类港元基金单位 | A 类美元基金单位 | B 类人民币基金单位 | B 类港元基金单位 | B 类美元基金单位 | |
---|---|---|---|---|---|---|---|
本年至今 | - | - | - | - | - | - | - |
一年 | - | - | - | - | - | - | - |
三年 | - | - | - | - | - | - | - |
五年 | - | - | - | - | - | - | - |
自成立起 | - | - | - | - | - | - | - |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基金回报,阁下可能将不会收回所有投资金额。基金表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日历年年底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计算,包括股息再投资。数字显示在该日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资回报以股份类别(或ETF)的基础货币计价,包括持续费用而不包括认购和赎回费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产生的费用(如适用)。如年内没有显示有关的业绩表现,即代表当年没有足够数据用作提供业绩表现之用。请参考基金概览以了解股份类别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基金持仓或有变化。鉴于四舍五入,持股列表所示的总和未必等于100%。本文件提供的数据为过往数据,只限作参考用途,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引。
跟踪偏离度(TD):
跟踪偏离度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华夏恒生香港生物科技指数ETF与其相关基准/指数之间回报的差异。
跟踪误差(TE):
跟踪误差衡量本基金跟踪其相关基准/指数的一致性,以回报差异的波幅显示(以标准差计算)。
^TE是以每日跟踪偏差(TD)的标准差来衡量的。标准差是根据滚动一年期间的每日TD计算得出的。滚动一年期的实际平均每日跟踪偏差是指滚动一年期间的实际平均每日跟踪偏差值。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基金回报,阁下可能将不会收回所有投资金额。基金表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日历年年底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计算,包括股息再投资。数字显示在该日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资回报以股份类别(或ETF)的基础货币计价,包括持续费用而不包括认购和赎回费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产生的费用(如适用)。如年内没有显示有关的业绩表现,即代表当年没有足够数据用作提供业绩表现之用。请参考基金概览以了解股份类别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新兴市场涉及其他风险,例如较高的市场波幅及较低的交易成交量,因此可能需要承受比投资成熟市场更易受损失的风险。请于投资前仔细考虑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因素, 以及费用和支出。这些和其他数据记载于有关基金章程内,请于投资前仔细阅览基金章程。华夏基金并非由指数供货商(只适用于ETF和指数基金)营办、赞许、发行、销售或推广。有关指数供货商的详情(包括任何免责声明),请参阅相关华夏基金的发售文件。
数据源:基金表现和指数资料(如适用)分别由华夏基金和相关指数供货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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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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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本私隐声明的目的旨在确立华夏香港全力执行及遵守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原则的政策及实务。并告知阁下在私隐条例下有关我们的责任及阁下的权利。
所保存的个人资料类别
我们所保存的客户资料可能包括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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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姓名及地址、职业、联络详情、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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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现时雇主、职位性质、有关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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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财务状况详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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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客户在正常业务关系中获得的资料,如投资选择、帐户价值及结余等。
保存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
客户的个人资料可能会用作下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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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提供日常的服务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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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华夏香港的投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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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统计数据及用作产品及市场研究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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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阁下明确的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向阁下推广任何公司/任何除华夏香港以外其他公司的金融及/或投资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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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有关法律及规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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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任何上述有关的用途。
个人资料的转移
华夏香港对所持有客户的个人资料会严格保密,但有关资料可能转移予以下的人士(不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之内或之外)作为上述所载的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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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上向华夏香港提供行政、电讯、电脑、市场推广、专业服务或其他任何服务的代理、承包商、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或华夏香港所属集团旗下的任何成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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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夏香港或成员公司所需遵守的法律要求,或按监管机构或其他主管机构要求华夏香港或成员公司需遵守的指引,华夏香港因而有责任要向其披露的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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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华夏香港的实际或潜在承让人或华夏香港所持客户权益的参与人、附属参与人或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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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已向华夏香港承诺保密责任的人士或法团。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华夏香港无论何时均致力于确保所有收集及处理的个人资料皆准确无误。为协助我们达致此承诺,如阁下的个人资料已作出更改或发现我们所持有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不正确,请尽快与我们联络。
阁下的权利
阁下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并非法定规定。然而,除非我们获得阁下的必要的个人资料或资讯,否则我们将无法向阁下提供阁下可能需要的服务及产品。
阁下有权 (i)知道我们是否保存有阁下的任何个人资料;(ii)要求我们提供我们所保存的该等资料的副本;及 (iii)要求更正我们所保存的该等资料。如阁下希望查阅及/或更正我们所保存的阁下的个人资料,请致函以下地址。根据私隐条例规定,我们可能会为办理阁下个人资料记录的查询收取合理费用。
如阁下不希望个人资料用作直接促销用途,请致函以下地址以通知我们:
法律及合规主管
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中银大厦37楼
香港花园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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