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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每年0.70%
13336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损失本金。过往表现并不代表未来业绩。投资华夏沪深300指数ETF(「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参阅基金章程,包括细阅风险因素。阁下不应仅依赖本资料作出投资决定。请注意:
· 本基金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沪深300指数 (「该指数」) 表现的投资回报 (未计费用及开支)。本基金透过基金经理的RQFII和沪港通,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 由于本基金追踪单一地区 (中国) 的表现,故面临集中性风险,其波幅很可能超过地区覆盖广泛的基金。
· 本基金面临与RQFII制度有关之风险,例如规则及法规可能会有变动、中国经纪或中国托管人执行或结算交易时违约、资金返程限制。
· 本基金面临与沪港通相关的风险, 例如规则及法规可能会有变动、额度限制、沪港通机制被暂停。
· 投资于中国时,其政治、税务、经济、外汇、流通性、法律及监管等风险较高。
· 倘基金单位在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因任何原因而中断,则基金单位持有人将仅可于港交所于相关柜台的基金单位进行交易。于不同柜枱买卖基金单位于港交所的市价可能会因不同因素而相去甚远。因此,投资者于港交所购入或出售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而收取的金额可能少于购入或出售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或收取的金额,反之亦然。
· 由于上交所及深交所开市时,基金的基金单位可能尚未定价,故基金投资组合内的证券价值可能会在投资者无法买卖基金的基金单位之日发生变动。如上交所与深交所与港交所的交易时段时差和A股的交易限制都可能扩大基金单位价格相对其资产净值的溢价/折让水平。
· 本基金以人民币计值。人民币目前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到外汇管制及约束。基础货币并非人民币的基金单位投资者面临外汇风险。
· 本基金涉及证券借贷交易风险,包括借用人可能无法按时或甚至根本不能归还证券。
· 从资本中支付分派股息或实际上从资本中支付分派相当于退还或提取投资者部分原本投资的金额或归属于该金额的资本收益。任何该等分派可导致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实时减少。
· 本基金或会面临追踪误差风险。
· 本基金并非「主动式管理」,故本基金价值可能随指数下跌而下跌。
· 一般而言,散户投资者仅可于香港联交所买卖本基金的基金单位,而基金单位于香港联交所的交易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如基金单位的供求情况。因此,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大幅溢价或折让。
资产类别 | 股票 |
上市日期 | 2012年7月17日 |
基础货币 | 人民币 |
资产净值(百万) | 17,441.33 |
注册地 | 香港 |
管理费 | 每年0.70% |
受托人 | Cititrust Limited |
分派政策 | 每年一次(通常于7月),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
日期 | 最新 | 变动 | 变动(%) | |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人民币 (正式) | 2024年11月20日 | 41.1741 | 0.0915 | 0.22%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港币 (仅供参考) | 2024年11月20日 | 44.2421 | 0.0552 | 0.12% |
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收市价 | 2024年11月21日 | 41.2000 | - | - |
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收市价 | 2024年11月21日 | 44.0200 | -0.1600 | -0.36% |
人民币 买卖基金单位 | 港元 买卖基金单位 | |
---|---|---|
上市交易所 | 香港聨交所-主板 | 香港聨交所-主板 |
开始交易日期 | 2012年7月17日 | 2012年10月26日 |
股份代号 | 83188 | 3188 |
每手买卖单位数目 | 200个基金单位 | 200个基金单位 |
交易货币 | 人民币 | 港币 |
SEDOL 代号 | B87KV61 | B4LF1K8 |
Reuters 代号 | 83188.HK | 3188.HK |
ISIN 代号 | HK0000110269 | HK0000123577 |
彭博代码 | 83188 HK | 3188 HK |
彭博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83188NAV | 3188NAV |
彭博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83188IV | 3188IV |
彭博已发行股份 | 83188SHO | 3188SHO |
指数 | 沪深300指数 |
指数供应商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货币 | 人民币 |
收市水平 | 3989.3 |
变动 | 3.53 |
变动 (%) | 0.09% |
指数类型 | 价格回报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
人民币柜台 | 港币柜台 |
---|---|
Flow Traders Hong Kong Limited | Eclipse Options (HK) Limited |
IMC Asia Pacific Limited | Flow Traders Hong Kong Limited |
Mirae Asset Securities Co., Ltd | IMC Asia Pacific Limited |
Optiver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Jane Street Asia Trading Limited |
Jump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
Mirae Asset Securities Co., Ltd | |
Optiver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 | |
Susquehanna Hong Kong Limited |
有关最新庄家名单,请参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网址 www.hkex.com.hk。
1 数据由数据供应商ICE DATA提供, 经许可使用。 ICE DATA 、其关联公司、以及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Factset Research System, Inc.) 否认任何和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和陈述, 包括针对特定目的或用途(包括指数数据和任何其中包含、相关或从中得出的数据)的适销性或适用性的任何保证。 ICE DATA、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均不应对指数数据或其任何组成部份的充分性、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因此指数数据及其所有组成部份在“原样”的基础上提供,并且使用风险自负。 ICE DATA 、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第三方供应商不赞助、认可或推荐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产品或服务。
2 有关「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由ICE DATA进行 。
3 市场价格指华夏沪深300指数ETF于上述指定的日期及时间,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取得之市场价格。
4 该汇率幷非一个实时汇率,而是一个仅供参考的假定汇率。该假定汇率为彭博所报之东京时间下午3时正(香港时间下午2时正)东京综合离岸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5 以港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于香港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予以更新,以及以人民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乘以彭博于上一个香港联交所开 市日就离岸人民币(CNH) 所报之假定汇率(以东京时间下午3时正(香港时间下午2时正)东京综合汇率中间价)计算。由于以人民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会在相关A股市 场收市时予以更新,故于有关期间以港币厘定的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变动(如有)完全由假定汇率变动造成。
6 以人民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及以港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之变动代表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与上一个交易日^比较之变动,计算资产净值的详情请参阅基金章程。
7 人民币及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收市价之变动代表收市价与上一个香港联交所开市日比较之变动。 收市价资料来源:彭博。
8 以港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相等于相关之以人民币厘定的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乘以上述注4之同一交易日^人民币兑港币之假定汇率。以人民币厘定 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正式)及以港币厘定的即日估计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会在相关A股市场收市时予以更新。
9 指数回报仅供说明用途,幷不代表未来业绩。指数回报幷不反映任何管理收费、交易费用或开支。变动代表与上一个指数收市水平比较之变动。资料来源:中证、彭博通讯(请参阅条款及细则)
^“交易日”一般指(a)香港联交所及相关A股市场同时开市;及(b)编制及发布指数的日期,详情请参阅基金章程。
类别 | 货币 | 交易日期 | 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2024年11月20日 | 41.1741 |
港币 | 港元 | 2024年11月20日 | 44.2421 |
2021年11月8日起,基金的投资策略已变更,基金于2021年11月8日前所达致表现的环境已不再适用。2017年4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基金投资顾问。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基金回报,阁下可能将不会收回所有投资金额。基金表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日历年年底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计算,包括股息再投资。数字显示在该日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资回报以股份类别(或ETF)的基础货币计价,包括持续费用而不包括认购和赎回费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产生的费用(如适用)。如年内没有显示有关的业绩表现,即代表当年没有足够数据用作提供业绩表现之用。请参考基金概览以了解股份类别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持仓 | 比重 |
---|---|
CSIN0300 | 6.91 |
贵州茅台 | 4.37 |
宁德时代 | 3.18 |
中国平安 | 2.68 |
招商银行 | 2.08 |
美的集团 | 1.57 |
长江电力 | 1.52 |
东方财富 | 1.51 |
中信证券 | 1.39 |
五粮液 | 1.31 |
全部的 | 26.52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
基金持仓或有变化。鉴于四舍五入,省去非股票部位或持股股票内包括已赎回应支付的单位,持股列表所示的分配总和未必等于100%。本文件提供的数据为过往数据,只限作参考用途,不可作为未来表现的指引。
截至2024年11月20日
截至2024年11月20日
Asset Typs | 比重 |
---|---|
金融 | 22.2718% |
资讯技术 | 15.2406% |
工业 | 14.6447% |
必需消费 | 10.4373% |
原材料 | 7.0844% |
非必需消费 | 6.9996% |
医疗保健 | 6.0615% |
公用事业 | 3.4399% |
能源 | 2.7492% |
通讯服务 | 2.1241% |
房地产 | 0.8928% |
截至2024年11月20日
跟踪偏离度(TD):
跟追踪偏离度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华夏沪深300指数ETF(本子基金)与其相关基准/指数之间回报的差异。
跟踪误差(TE):
跟踪误差是量度本子基金追踪其相关基准/指数的一致性,以回报差异的波幅显示(以标准差计算)。
滚动一年跟踪偏离度 | 0.45% |
滚动一年跟踪误差^ | 1.66% |
跟踪偏离度(2013) | 0.19% |
跟踪偏离度(2014) | 1.25% |
跟踪偏离度(2015) | 2.10% |
跟踪偏离度(2016) | 0.23% |
跟踪偏离度(2017) | -0.22% |
跟踪偏离度(2018) | 0.04% |
跟踪偏离度(2019) | -0.22% |
跟踪偏离度(2020) | -0.10% |
跟踪偏离度(2021) | 0.11% |
跟踪偏离度(2022) | 0.38% |
跟踪偏离度(2023) | 0.29%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基⾦ | 指数(价格回报) | 指数(总回报) | |
---|---|---|---|
2023 | -10.11% | -11.38% | -9.14% |
2022 | -20.58% | -21.63% | -19.83% |
2021 | -4.52% | -5.2% | -3.51% |
2020 | +28.16% | +27.21% | +29.89% |
2019 | +37.19% | +36.07% | +39.19% |
2018 | -24.53% | -25.31% | -23.64% |
2017 | +22.61% | +21.78% | +24.25% |
2016 | -10.26% | -11.28% | -9.25% |
2015 | +8.45% | +5.58% | +7.23% |
2014 | +55.01% | +51.66% | +55.84% |
2013 | -6.71% | -7.65% | -5.3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基金的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上市日期: 2012年7月17日
2021年11月8日起,基金的投资策略已变更,基金于2021年11月8日前所达致表现的环境已不再适用。2017年4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基金投资顾问。
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业绩并不表示将来基金回报,阁下可能将不会收回所有投资金额。基金表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日历年年底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对资产净值计算,不包括股息再投资。数字显示在该日历年本基金上升或下跌幅度。投资回报以股份类别(或ETF)的基础货币计价,包括持续费用而不包括认购和赎回费用和在香港聨交所交易产生的费用(如适用)。如年内没有显示有关的业绩表现,即代表当年没有足够数据用作提供业绩表现之用。请参考基金概览以了解股份类别的成立日期(或ETF的上市日期)。
从资本中派息 | 记录日期 | 分派日 | 货币 | 每基金单位分派金额 | 从可分派净收入派息* (RMB) | 从资本中派息 |
---|---|---|---|---|---|---|
2024年07月24日 | 2024年07月25日 | 2024年07月31日 | RMB | 0.48 | 100% | 0% |
2023年07月24日 | 2023年07月25日 | 2023年07月31日 | RMB | 0.43 | 100% | 0% |
2022年07月25日 | 2022年07月26日 | 2022年07月29日 | RMB | 0.37 | 100% | 0% |
2021年07月26日 | 2021年07月27日 | 2021年07月30日 | RMB | 0.3 | 100% | 0% |
2020年07月27日 | 2020年07月28日 | 2020年07月31日 | RMB | 0.38 | 100% | 0% |
2019年07月25日 | 2019年07月26日 | 2019年07月31日 | RMB | 0.39 | 100% | 0% |
2018年07月20日 | 2018年07月23日 | 2018年07月26日 | RMB | 0.35 | 100% | 0% |
2017年07月21日 | 2017年07月24日 | 2017年07月27日 | RMB | 0.33 | 100% | 0% |
2016年07月15日 | 2016年07月18日 | 2016年07月21日 | RMB | 0.3 | 100% | 0% |
2015年07月17日 | 2015年07月20日 | 2015年07月23日 | RMB | 0.3 | 100% | 0% |
2014年07月18日 | 2014年07月21日 | 2014年07月24日 | RMB | 0.3 | 100% | 0% |
2013年07月18日 | 2013年07月19日 | 2013年07月24日 | RMB | 0.18 | 100% | 0% |
*“可派息净收入”是指相关股份类别的净投资收入(如扣除费用和成本后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其中包括根据未经审核管理帐目中已变现收益净额(如有)。但是“可派息净收入”并不包括未变现收益净额。
本基金的派息分配由基金经理酌情决定。派息数字表示本基金已宣派及已支付的过往派息。
注意: 请注意正派息率并不代表正回报。投资者不应只按照以上派息表之信息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派息分配不能保证。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有关销售文件(包括产品数据概要)以获得更多数据,包括产品的风险因素。派息仅以基准货币支付。基金单位持有人可能必须承担与将此类分派从港币转换为美元或任何其他货币相关的费用。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基金月报 - 2024年9月 | 30-09-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8月 | 30-08-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7月 | 31-07-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6月 | 28-06-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5月 | 31-05-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4月 | 30-04-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3月 | 28-03-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2月 | 29-02-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4年1月 | 31-01-2024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12月 | 29-12-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11月 | 30-11-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10月 | 31-10-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9月 | 30-09-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8月 | 31-08-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7月 | 31-07-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6月 | 30-06-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5月 | 31-05-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4月 | 30-04-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3月 | 31-03-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2月 | 28-02-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3年1月 | 31-01-2023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2年12月 | 30-12-2022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2年11月 | 30-11-2022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2年10月 | 31-10-2022 | PDF > |
基金月报 - 2022年9月 | 30-09-2022 | PDF > |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2024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09-08-2024 | PDF > |
2023年度报告 | 18-04-2024 | PDF > |
2023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1-08-2023 | PDF > |
2022年度报告 | 19-04-2023 | PDF > |
2022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2-08-2022 | PDF > |
2021年度报告 | 20-04-2022 | PDF > |
2021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3-08-2021 | PDF > |
2020年度报告 | 21-04-2021 | PDF > |
2020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4-08-2020 | PDF > |
2019年度报告 | 22-04-2020 | PDF > |
2019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2-08-2019 | PDF > |
2018年度报告 | 24-04-2019 | PDF > |
2018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27-08-2018 | PDF > |
2016年度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6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5年度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5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4年度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4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3年度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2年度报告 | 13-11-2017 | PDF > |
2017年度报告 | 01-01-1970 | PDF > |
2017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01-01-1970 | PDF > |
2013半年度未经审核报告 | 01-01-1970 | PDF > |
文件名稱 | 日期 | 文件格式 |
---|---|---|
产品资料概要 | 25-04-2024 | PDF > |
基金章程 | 26-04-2023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 | 23-05-2018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6年12月31日) | 13-11-2017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 | 04-09-2017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4年12月31日) | 04-09-2017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3年12月31日) | 04-09-2017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 - AKG2 (自2013年3月1 日至2013年6月30日) | 04-09-2017 | PDF > |
德国税务资料(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04-09-2017 | PDF > |
中国的 A 股市场始于 1990 年,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兩个交易所组成。上海证券交易 所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股票又进一步分为 A 股及 B 股。A 股仅限于国内投资者以及 QFII 及 RQFII 购买,而 B 股则同时供国内及国外投资者购买。产品涵盖股票、互惠基金及债券。产品系列包括 A 股、B 股、指数、互惠基金(包括交易所买卖基金及上市开放式基金)、固定收益产品,以及多元化的金融衍生产品(包括认股权证及回购)。就投资者分析而言,自 A 股市场成立以来,参与其中的机构投资者数目持续增加,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养老基金、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保险公司及一般投资机构。然而,按日成交量计算,散户投资者仍然占据交投量的大部分。
根据中国的现有法规,外国投资者可透过已从中国证监会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并已获外管局授予额度的若干外国机构投资者,美元(倘为 QFII)及人民币(倘为 RQFII)汇入中国以投资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由港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建立的证券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旨在实现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股票市场互通。其包括沪港通及深港通。 沪港通及深港通各自包括沪股交易通╱深股交易通及港股交易通。在沪股交易通╱深股交易通下,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包括子基金)能够透过其香港经纪及由香港联交所及香港结算(分别于上海及深圳前海)成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或深交所(视乎情况)传递买卖盘指示,以买卖于上交所或 深交所上市的合资格股份。根据港股交易通,合资格投资 者能够透过中国证券行及由上交所及深交所成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传递买卖盘指示, 以买卖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合资格股份。
有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进一步资料,请浏览下列网站: http://www.hkex.com.hk/eng/market/sec_tradinfra/chinaconnect/chinaconnect.htm
RQFII A股ETF是通过内地有关当局授予的RQFII配额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实物资产ETF。透过内地监管当局所批出的RQFII投资额,RQFII A股ETF将在中国内地以外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汇返内地并直接投资于一篮子A股以追踪A股指数的表现。RQFII ETF可利用RQFII以外的渠道(如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A股市场。RQFII ETF可以人民币或以双币(如人民币和港币)交易。
本基金属于一只直接投资于 A 股,以人民币计值的实物 RQFII 交易所买卖基金。投资目标为提供紧贴沪深300指数表现的投资回报(未扣除费用和开支)。为达致本基金之投资目标,基金经理将主要使用全面复制策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基金经理授出的 RQFII 投资额度及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直接投资于纳入指数的证券,并与指数内证券之 比重大致相同。
沪深300是一项经自由流通量调整的類股加权指数,衡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的 A 股的表现。指数由中国所有的上市 A 股公司中市值及流通性最大的 300 只股票组成。指数以人 民币实时计算及公布,并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或「指数供应商」)管理。指数按人 民币报价。 指数是一项价格回报指数。价格回报指数计量指数成份股的表现时,以任何股息或分派不作再投资为基准。
阁下可在以中证的网站www.csindex.com.cn 查阅更多相关信息。
沪深300是最广为人知的A股市场指数之一。该指数的行业分布分散及覆盖范围广泛,是一个具代表性的中国A股指数。此外,沪深300在内地市场被广泛应用,同时亦是中国内地股指期货的唯一相关指数。
指数成份股由指数专家委员会每 6 个月检讨一次,该委员会通常于每年 5 月及 11 月底举行会议。指数成份股会根据定期检讨进行调整,而指数成份的任何更改会于每年 6 月及 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收市后下一个成交日实行。
设有双柜台的华夏沪深300指数ETF为投资者在香港联交所二级市场提供两个交易柜台进行买卖(即人民币柜台及港币柜台)。于人民币柜台交易的基金单位以人民币结算,而于港币柜台交易的基金单位则以港币结算。然而,所有基金单位仍然以人民币计值,投资者只可以人民币在一级市场增设及赎回华夏沪深300指数ETF的基金单位。
于两个柜台买卖的基金单位属同一类别,而两个柜台的基金单位持有人亦享同等待遇。两个柜台有不同的股份代号及股份简称,相关资料如下:人民币柜台及其买卖基金单位在香港联交所的股份代号及股份简称分别为83188及「华夏沪深三百—R」,而港币柜台及其买卖基金单位的股份代号及股份简称则分别为3188及「华夏沪深三百」。
有关双柜台模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 网站:http://www.hkex.com.hk/chi/prod/secprod/etf/dc_c.htm
Units traded on both counters are of the same class and all unit holders of both counters are treated equally. The two counters have different stock codes and different stock short names as follows: RMB counter and traded units have a SEHK stock code 83188 and a short name “CAM CSI300-R” whilst the HKD counter and traded units have a SEHK stock code 3188 and a short name “CAM CSI300”.
For more information with regard to the dual counter model on the website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HKEx”): http://www.hkex.com.hk/Global/Exchange/FAQ/Featured/RMB-Readiness-and-Services/Dual-Tranche-Dual-Counter-Model?sc_lang=en
人证通为欲在二手市场以港币买入以人民币交易的股份(人民币股份),但并无足够人民币或难 以从其他管道获取人民币的投资者提供一个机制。人证通已自 2012 年 8 月 6 日起扩大覆盖范围,而本基金符合参与人证通资格。目前,人证通可供拟透过购买以人民币在香港聯交所买卖的基金单位投资于本基金的投资者使用。投资者如对人证通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财务顾问。
由于华夏沪深300指数ETF是在香港联交所买卖,所以即使内地的证券交易所休市,投资者仍然可以在香港联交所的交易时段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单位。
基金经理拟于计及基金的净收入(经扣除费用及成本)后至少每年(通常于 7 月份)向基金单位持有人分派收益。 不論人民币或港币买卖基金单位,所有基金单位将仅以人 民币收取分派。
本基金涉及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标风险、集中性风险、与 RQFII 制度有关之风险、 与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之风险、与中国有关之风险、人民币货币风险、双柜台风险、交易差异风险、被动投资风险、追踪误差风险、依赖做市商之风险、证监会撤销许可之风险及投资于本基金有关的风险。关于本基金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基金章程及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新兴市场涉及其他风险,例如较高的市场波幅及较低的交易成交量,因此可能需要承受比投资成熟市场更易受损失的风险。请于投资前仔细考虑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因素, 以及费用和支出。这些和其他数据记载于有关基金章程内,请于投资前仔细阅览基金章程。华夏基金并非由指数供应商(只适用于ETF和指数基金)营办、赞许、发行、销售或推广。有关指数供应商的详情(包括任何免责声明),请参阅相关华夏基金的发售文件。
资料来源:基金表现和指数数据(如适用)分别由华夏基金和相关指数供应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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